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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個人離職後如何繳納?

1.新單位接受辭職的,新單位可以繼續繳納社保;

2.找公司繼續交社保,但是不劃算。需要自己支付公司支付的部分,增加了個人負擔。個人繳費方式:先去當地就業服務中心(人才中心)進行失業登記。需提供解除合同相關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按規定填寫登記表並申領失業救濟金,同時申領再就業優惠證,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目前以個人身份在深圳繳納社保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深圳市戶籍;

②已滿18周歲,未達到國家規定的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

③未就讀全日制學校;

(4)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保。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深戶遵循自願原則,社會保險費由個人自行繳納。

如果妳個人符合以下條件,適合以個人名義致電公司繳納五險壹金。

1,社保因跳槽、辭職等原因中斷,需要補繳;

2.自由職業者希望繳納社保,為自己的生活提供壹份保障;

3.以後想買房取得武漢購房資格;

4.想辦理武漢公積金貸款或業務轉移;

5.想享受完善養老醫療資源的朋友;

6.為了學習,孩子們需要安定下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壹條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征收社會保險費,並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情況。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應當繳納的數額按照本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繳費單位完成申報手續後,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按照規定進行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或者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查詢其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並可以向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並簽訂緩繳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第九十條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擅自變更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和費率,導致少繳或者多繳社會保險費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追回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