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新農合報銷標準第壹條已變更:
(壹)鄉、村門診統籌補助比例分別提高到65%和75%;
(二)壹級醫療機構住院費用在400元以下的,不設起付線;
(三)對二級醫療機構的補助比例提高到75% ~ 80%;
(四)對三級醫療機構的補助比例提高到55% ~ 60%;
(五)省級三級醫療機構補助比例提高到55%;
(6)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等8種重疾定額70%,肺癌等12種重疾,新農合補助病種定額達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