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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縣社保局

蓬安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

實際應用方法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川府發〔2009〕35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壹、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農民基本生活水平為目標,以規範管理、優化服務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蓋農村適齡人口為目標,遵循“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從農村實際出發,堅持政府引導和農民自願參保相結合。堅持個人(家庭)、集體和政府合理分擔,逐步建立籌資和待遇標準與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相適應,並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二、保險範圍

我縣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戶籍居民,可在其戶籍所在地自願參保。

第三,籌集資金

該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貼和政府補貼組成。

(1)個人繳費。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目前繳費標準定為壹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被保險人可以自主選擇繳費檔次。縣政府根據國家統壹要求,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2)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員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福利組織和個人為參保人員提供資金支持。

(3)政府補貼。政府向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員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國家規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由中央財政全額補貼。

政府補貼被保險人的繳費。政府補貼由省、縣兩級政府各按50%給予。標準如下:

1.選擇100元、200元繳費檔次的,當地政府每年補貼30元;選擇300元繳費檔次的,當地政府每年補貼35元;選擇400元繳費檔次的,當地政府每年補貼40元;以此類推,繳費標準每提高壹次,地方政府補貼增加5元,但最高補貼70元。

2.縣級財政應支付的低保標準(100元/年?人)養老保險,並享受相應級別的政府補貼。

3.60周歲以下的村(社區)支部書記、主任、辦事員“三崗”幹部,個人繳費不低於600元。除享受相應級別的政府補助外,縣財政還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60周歲以上的村(社區)“三崗”幹部應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財政補貼按有關規定執行。

4.縣級政府根據上級部門的統壹要求,及時調整補助標準。

第四,建立個人賬戶

縣農保局以參保人員的居民身份證號碼為其社會保障號,為每位參保人員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新農保個人賬戶用於記錄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地方政府補助、其他補助及利息。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於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不得退保、提前支取或用於出國定居或死亡以外的其他用途。個人賬戶按以下規定管理:

1.參保人出國定居或死亡的,個人賬戶資金余額(不含政府補貼)壹次性返還給參保人(或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其保險關系終止。

2.新農保等養老保險制度出臺前,參保人因身份變更由農村戶籍轉為城鎮戶籍,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其個人賬戶暫封存在縣農保局或轉入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在自願的基礎上,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含政府補貼)也可壹次性退還,其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關系終止。

3.參保人在繳費期間跨統籌地區轉移且已實施新農保的,新農保關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政府補貼)應壹次性全部轉移到新參保地,由新參保地為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新農保試點工作期間,參保人跨統籌地區轉移,但其個人賬戶暫封在未實施新農保的縣農保局。

4.參保人當期應繳納的個人繳費足額繳納後,個人繳費和繳費檔次對應的政府補貼同時計入個人賬戶,從個人繳費到賬當月起開始計息。

5.個人賬戶存款利率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壹年期存款利率確定。

動詞 (verb的縮寫)養老金福利

按照國家規定,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1.向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足額發放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縣人民政府根據國家統壹規定,結合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化,適時調整我縣新農保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發放標準為個人賬戶總額除以139。地方政府在收到個人賬戶資金後,繼續支付參保人終身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被保險人死亡時,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但政府補貼除外;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員的養老金。

第六,接受治療的條件

(壹)參保人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戶籍人口,符合下列條件的,憑本人有效證件向新農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養老手續,從次月起經審核合格後享受新農保養老待遇。

1.本方案實施之日前,本縣年滿60周歲且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戶籍人口,可以不繳費,但其在本縣範圍內符合參保登記條件的子女(子女、媳婦、女兒、丈夫)必須繼續參保繳費。辦理新農保登記手續並審核待遇資格後,從次月起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55元。

2.年齡不足15的,可以壹次性繳納不足年限的養老保險費,剩余年限按年繳納,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符合壹次性繳費條件且自當地新農保制度實施之日起兩年內,政府給予相應補貼;超過兩年還的,不享受政府補貼。

3.領取年齡超過15的,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得少於15。中斷繳費的,可以補繳已中斷的養老保險費,但不享受政府補貼。

(2)新農保制度實施時,未滿15周歲且未按年度繳納養老保險費且中斷期間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不能享受新農保待遇;參保人員年滿15周歲,繳費年限和所需補繳年限加起來不到15年的,不能享受新農保待遇。

(三)新農保制度實施後,年滿60周歲,但不符合新農保養老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含政府補貼)壹次性支付給他,其新農保關系終止。

(四)被保險人只能享受壹項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對重復享受新農保、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社保經辦機構原則上只認可標準較高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多支付的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應予追回。

(五)待遇領取者在撫恤期間被判刑或勞動教養的,停止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服刑期滿後,繼續發放養老保險待遇,停發期間的待遇不再補發。

七。資金管理和監督

(壹)確保基金安全。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應當單獨設立銀行賬戶,分賬核算,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

(二)加強社會保險費專用票據管理。建立健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專用票據領售制度,按月結算,做到賬、證、票、物相符。

(三)加強生存核查,防止養老金流失。已經享受養老金待遇的,必須每年進行生存驗證。逾期未辦理生存驗證手續的,停發領取人養老金,待本人辦理生存驗證手續後恢復。受益人死亡的,其家屬或子女應主動向鄉鎮農保經辦機構報告,並從其死亡的次月起停發養老金。個人賬戶資金除政府補貼外的余額,可以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依法繼承。對因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死亡或者因其他原因不應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而冒領養老保險金的,追回已被他人冒領的養老保險金,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八。保障措施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納入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考核,成立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統壹領導,制定措施,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各鎮、各部門政策落實情況,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進行。

搞好協調配合。縣級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統壹管理、綜合協調和方案制定工作。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所需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基金中列支。縣財政以1元經費補助每個鄉鎮、村補助1人;今後每年將有1人參保續保並完成待遇領取人員生存核查,鄉鎮給予財政補助並據實結算。

積極宣傳發動。各級各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參保方式、繳費標準、待遇等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符合條件的農村居民積極、自覺、自願參保,對試點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向縣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嚴禁隨意表態和陳述。

九。補充條款

(壹)本辦法的實施,如國家和省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二)本實施辦法由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三)本辦法自201年7月65438日起施行。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壹致的,以本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