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繳納社保,單位給補貼是違法的。用人單位需要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及時為其繳納各項社保費用;如果單位違反上述規定,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客觀性:
社會保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