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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社保差額誰來承擔?

法律分析:妳好,如果公司本不應該為該員工繳納2月份的社保費用,那麽該員工應該將社保費用返還給公司。員工離職,公司可以把多交的社保費和工資壹起考慮,明確結算。用人單位從員工工資中代扣員工應繳納的社保費用是合法的。法律依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扣繳勞動者工資:(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三)法院判決、裁定要求扣繳的贍養費、扶養費;(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完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應當將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根據險種確定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