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兒童上學的條件
只有在以下情況下,非北京戶籍的孩子才能投保:
1.在本市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民辦高校)、科研院所接受過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非全日制學生;
2.在京接受義務教育的華僑適齡子女;
3、經國家和本市有關部門批準,在本市學校開設的新疆班、西藏班就讀的學生,在北京西藏中學就讀的學生;
4.原在京知青子女、隨軍家屬中的適齡學生子女、在京工作的博士後人員子女、在京投資的臺商及其員工(臺胞)子女、從本市引進的人才子女、按照本市教育行政部門規定享受免借讀費的歸國留學人員子女;
5.父母具有本市非農業戶籍的學生、兒童;
6.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人員的子女。
符合條件的,參照以下程序辦理。
第壹,對材料的需求
主要材料包括戶口簿及其復印件、照片、銀行登記賬號或現金等。復印件的具體規格和數量要求必須符合社保所的具體要求。
註意:有些寶寶剛出生不容易拍照,但又不想錯過家裏90天的入學期。他們可以先交除照片以外的所有材料用於招生,以後再交照片。因為交照片直接影響社保卡的辦理,所以如上所述,領取社保卡前的費用先由家庭承擔,領取卡後再辦理人工報銷手續。
第二,投保的時間和地點。
1,處理時間:
新生兒:孩子出生後90天內,從出生當月到年底辦理保險。強調90天不是三個月,因為連續兩個月有31天是可能的,而且必須精確到天。您必須在90天內完成您的帳戶並申請保險。新文件於2011年7月發布。新生兒必須在出生90天內投保,從出生之日起至年底可享受保險。
續保費用:除新生兒外(含90天內未參保者),集中參保期為每年9月1日至10月30日,參保繳費手續辦理時間為每年6月65438+10月1日至次年2月31日。
2.搬運地點:
嬰幼兒(幼兒園前)在孩子戶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辦理,幼托、就讀的在其幼兒園、學校集中辦理。更特殊的是,有些孩子要上壹年學前班才能上學。因為學前班目前不被國家承認,今年的入學手續還得轉回街道社保所。
文件源
1,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38號【2010】;
2.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京人社局發[2010]287號;
3.關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發[2011]105號。
信息參考源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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