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發放《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
本人或繳費人攜帶材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
①社保轉移申請
(2)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繳費員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請提供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員工養老保險手冊。
⑤如需識別支付員工的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出具支付員工的人事檔案。
⑥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及轉移手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憑《保險憑證》申請延續養老保險關系。
繳費職工向新就業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示參保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符合轉移條件的原社保經辦機構發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3.辦理資金轉賬手續。
原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後,核對相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辦理基金轉移手續並發送到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
4.辦理保險手續。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收到信息表和轉移金後15個工作日內,核對信息表和轉移金數額,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
(1)員工養老保險手冊。
(2)繳費員工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根據繳費員工本人的“人事檔案”進行認定。
擴展數據:
壹、社保異地轉移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按規定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15個工作日內,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對轉移接續申請進行審核,向參保人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受理函,並提供相關資料。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全部轉移接續手續。
4.新的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劃轉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手續,並及時將確認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計算,中間有缺口,可以補,也可以不補。
二、社保轉移註意事項
1.已領取養老金的人員,不能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2、轉賬前檢查有無拖欠社保款項。
3.社保關系轉移沒有有效期。多年前在外地工作時購買的社保,退休前可以合並轉移,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4.社保關系轉移壹般需要兩個月。
人民網與廣西社保關系轉移最新政策解讀:為人員流動搭建便捷橋梁
飯卡來源:百度百科-社保轉移
百度百科-社保轉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