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醫保報銷需提供的材料:
1,本市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
2.持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到市、區社保辦、醫保辦辦理異地就醫審批備案;
3.異地定點醫院住院發票原件;
4、機器成本的原始清單;
5、醫院病歷有效復印件,醫院印章有效1份;
6.1份身份證復印件。
國外訪問的報銷程序:
1,持患者身份證、兩張壹寸彩色照片、新農合卡到縣合管辦辦理轉診、備案手續;
2.攜帶患者身份證、新農合證明、轉診備案手續到轉診醫院就醫,辦理新農合住院手續;
3、出院後,憑患者的身份證或戶口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病歷復印件、住院結算單、部分發票、住院費用清單、轉診備案手續到合管辦報銷。
綜上所述,異地就醫是可以報銷的,需要到參保地社保局辦理異地就醫。需要選擇定點醫院機構備案,在定點醫院看病後才能報銷。而有些城市異地就醫不需要選擇定點醫院,只需要醫院支持網上結算即可。備案選擇後,就可以去醫療的地方看病了。在異地就醫時,參保人需要先墊付醫療費用,並保留就醫時的相關票據明細。異地就醫,清單中的材料壹定要在出院前向當地醫療機構詢問,避免因材料不全第二次跑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執行《社會保險法》某些條款的第8條
參保人員在約定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被保險人確需緊急救治和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搶救必須使用的藥物範圍可以適當放寬。參保人員急診、搶救醫療服務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