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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的丈夫可以代為辦理生育保險報銷嗎?

當然可以。

1.以臺山市為例,參保男職工需參加生育保險滿1年,在其失業配偶生育或終止妊娠後次月起2個月內(參加生育保險不滿12個月的,參加生育保險滿12個月的次月起2個月內),攜帶相關資料到職工參保地。

2、需要提供的信息:

(1)《江門市職工生育保險申請表》;(壹式兩份)

(2)參保職工的社會保障卡和身份證;(檢查原件並接收復印件)

(3)無業配偶的身份證;(檢查原件並接收復印件)

(4)住院費用收據原件;(加蓋醫療機構財務專用章並領取原件)

(5)住院費用原始清單;(加蓋醫療機構收費印章,並收到原件)

(6)?疾病診斷證明(加蓋醫療機構疾病診斷專用章,驗原件、復印件),屬於急診、搶救、轉診的,還需提供急診、搶救、轉診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7)住院病歷或出院小結(出生時間);(核對原件,領取復印件)

(8)醫療費用(包括CT和MRI)必須提供檢查和診斷報告;(核對原件,領取復印件)

(9)?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證明;(核對原件,領取復印件)

(10)職工失業配偶的結婚證;(核對原件,領取復印件)

(11)職工失業配偶的失業登記證明或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提供的失業證明;(核對原件,領取復印件)

(12)配偶戶籍所在地社保機構提供的職工失業配偶不享受生育保障的證明;(核對原件,領取復印件)

(13)經辦人身份證;(核對原件,領取復印件)

(14)其他相關材料。

擴展數據:

經辦機構應當核實並按規定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相關待遇。對未按規定辦理報銷、備案審批手續或加班的,發生的住院費用在原基金支付比例基礎上降低10個百分點,大病保險在原支付比例基礎上降低20個百分點。

江門市臺山人民政府-失業男職工配偶申請報銷生育醫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