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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何補償員工沒有繳納社保?

您好,如果員工以公司未繳納社保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而不是賠償金。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x0d\法律依據:\x0d\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x0d\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x0d\(壹)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x0d\(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達成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的;\x0d\ (3)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x0d\ (4)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壹條第壹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x0d\(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壹款規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除外;\x0d\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x0d\(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x0d\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x0d\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十二年。\x0d\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x0d\公司如何賠償員工沒有繳納社保\x0d\您好,如果員工以公司沒有為自己繳納社保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而不是賠償金。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x0d\法律依據:\x0d\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x0d\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x0d\(壹)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x0d\(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達成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的;\x0d\ (3)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x0d\ (4)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壹條第壹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x0d\(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壹款規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除外;\x0d\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x0d\(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x0d\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x0d\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十二年。\x0d\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