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費標準根據國家和省規定制定,主要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
1,基本養老保險
根據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規定,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60%。具體支付標準如下:
平均月工資(元)繳費比例
低於最低工資的80%至60%
最低工資的80%至100%和70%。
100%以上,最低工資的80%。
2.基本醫療保險
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65438+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00%。具體支付標準如下:
平均月工資(元)繳費比例
低於最低工資10%的80%
最低工資的80%至100% 11%
超過最低工資標準100%的部分12%
3.失業保險
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繳納標準為65438+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0%。具體支付標準如下:
平均月工資(元)繳費比例
低於最低工資1%的80%
最低工資的80%至100% 1.5%
100%以上和最低工資的2%
4.工傷保險
靈活就業人員的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
二、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納的操作步驟:
1,了解社保繳費標準和政策。
2、確定社保繳費基數,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
3.確定社保繳納時間,每年6-6月、7-2月各繳納壹次。
4.選擇社保繳納方式,可以自願繳納,也可以由用人單位代繳。
5.繳納社保費用。
6.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
綜上所述,靈活就業人員的社保繳費標準和政策是保護靈活就業人員權益的重要措施,也是促進靈活就業發展的重要保障。靈活就業人員在選擇靈活就業的同時,還應了解相關社保繳納標準和政策,合理繳納社保費用,享受相應的社保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核算外,其他社會保險基金按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單獨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全國統壹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和步驟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