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還清後,從暫停繳費之日的次月起暫停醫療保險待遇。醫保不會馬上停,但是下個月起不再享受醫保待遇,但是醫保卡還是可以用的。醫保雖然還清了,但是醫保卡個人賬戶裏的錢還是可以用的,但是只能用來買藥和門診看病。因病住院,不能享受醫保報銷,需要自費。
醫保卡辦理如下:
1.參保人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到鄰近縣醫保中心申請,縣醫保中心當場結算;
2.參保人也可向相鄰街道醫保服務點申請代為辦理,服務點3個工作日內結算。參保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服務點代為領取醫保卡;
3.被保險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客戶辦理時需要攜帶本人和被保險人的有效證件;
4.用人單位集中辦理時,可憑用人單位介紹信和經辦人員有效證件到區縣醫保中心辦理,再由用人單位向參保人員發放醫保卡。
醫保卡激活有以下幾種方法:
1,銀行網點激活:只需攜帶社保卡和身份證原件到銀行網點激活即可;
2.定點醫院激活:掛號、住院、門診等。在定點醫院用社保卡也可以激活;
3.定點藥店激活:可以插入社保卡在醫保合作的定點藥店買藥,直接激活社保卡消費。
綜上所述,即使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只要到了繳費年限,醫保卡依然可以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