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