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人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向鄰近區縣醫保中心提出申請,區縣醫保中心當場結算。
2.參保人也可向附近街道(鎮)醫療保險服務點申請代為辦理,服務點3個工作日內結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