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個人身份參保,這種情況下只能繳納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
2.妳可以選擇掛靠在正規的社保機構,由該機構繳納社保費,這樣妳就可以繳納五險,費用由個體工商戶承擔。
3.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4.沒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5.個體工商戶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登記證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個體工商戶繳納社保的步驟:
1.確定繳費方式,可以選擇以個人身份參保,只交醫保和養老保險;或者掛靠在社保機構,繳納五險。
2.以個人身份參保的,需填寫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提交個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有職工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4.簽署相關協議,如檔案員繳納的社會保險協議,查看社會保險個人信息。
5.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外,不得緩繳或者減繳。
6.如果豁免政策適用,請參考相關通知執行單位付款豁免和緩繳政策。
7.社會保險登記後,您將獲得壹張社會保障卡,以享受社會保障待遇。
總結壹下,個體工商戶繳納社保有兩種方式:壹種是以個人身份參保,只繳納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另壹種是掛靠在社保機構,繳納五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外,不得緩繳或者減繳。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由用人單位按月告知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