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社保查詢 - 無錫市醫療保險報銷比例規定

無錫市醫療保險報銷比例規定

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首診,住院費用起付標準為200元,其中符合條件的醫療費用基金支付90%,個人支付10%,三級醫療機構支付65%。學生兒童300元,其他居民600元。二級醫療機構住院,符合條件的醫療費用基金承擔75%,個人承擔25%,個人承擔65%。出市,基金支付55%,個人支付45%。未按規定辦理轉移手續的,基金支付上述標準的50%。

壹是異地醫保報銷的條件

1.辦理了異地安置、探親、工作、留學等異地就醫登記手續的參保人員,在異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用現金支付。

2、省級參保人員同意轉往北京、上海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以現金支付。

二是異地醫保報銷比例(最高90%)

1,門診報銷比例

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所有參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門診待遇。

壹個醫療保險年度內,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按60%的比例報銷,統籌基金年度最高個人支付限額為400元。

2.住院報銷比例

連續投保年限越長,報銷比例越大。參保居民連續繳費每滿5年,醫保基金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累計報銷比例不超過10個百分點。

如果從2007年開始連續參保10年,三級、二級、壹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0%、80%、90%。

3.二次報銷比例

“二次報銷”後,參保居民單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屬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部分,可能會有“二次報銷”。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後,個人負擔超過8000元,大病保險基金對超過55%的部分給予“二次報銷”。

第三,異地醫保報銷的流程

1,在社保網站領取或下載《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工作居住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

2、按規定填寫,並由涉外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蓋章的《申報表》;

3.將填好的《申報表》帶回負責分工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審核確認。

需要辦理省內異地就醫卡的,憑《申報表》經審核確認後到市社保中心審核部門登記,再到社會保障卡管理部門辦理省內異地聯網卡的制卡手續;

4.參保人個人社保卡備案後無法使用;參保人復診就醫的,應到市社保機構辦理註銷就醫登記,其個人社會保障卡自次日起可在定點醫療機構使用;

5.實行報改不報的原則。

第四,異地醫保報銷需要的材料

1,異地就醫申請表復印件

2.藥店的正規發票(國家稅務總局財務司監制,發票上列明所購藥品明細)或定點醫院的門診收據。

3.患者身份證和經辦人身份證

4.本人存折銀行卡賬號(農村信用社除外)(國外賬戶需銀行名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壹條為了調整社會保險關系,保障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享受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