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繳費超過六個月再補繳的,繳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能報銷,但從繳費後的第二個月起可以正常報銷醫療費用,但繳費年限不能計算為連續年限,只能計算為累計繳費年限。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首次繳納職工醫療保險。按照各地醫保制度規定,醫藥費報銷需要六個月;靈活就業人員或在職人員離職後繼續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職工醫保的,如果在三個月內停止繳費,在此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只要及時繳納,可以正常報銷。即使是三個月以後繳納,在此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也不能報銷,但可以計算連續繳費年限;逾期繳費超過六個月的,視為重新繳費,需要六個月才能報銷醫藥費。連續繳費年限中斷的,只能計算為累計繳費年限。
城鄉居民醫保的人員主要是未參加職工醫保的其他城鄉居民。城鄉居民醫保是按年繳納的,不存在三六個月代扣代繳的問題。但有些地方規定,首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人,住院費用報銷需要6個月,之後只要每年按時繳費,就可以正常報銷住院費用。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由公共衛生負擔;
(4)出國就醫。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