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出生之日起壹年內,持報銷所需資料到被保險人所屬機構報到;
2、窗口工作人員對資料進行審核,資料審核無誤後受理申報並書面登記;
3、窗口工作人員在4個工作日內生成撥付文件;
4、單位經理或個人5個工作日內收到撥付文件;
5.收到撥付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後將撥付款項劃入單位或個人的銀行賬戶。
生育保險報銷材料:
1,填寫《成都市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審批表》壹式兩份並加蓋公章;
2.身份證;
3、住院費用原始票據;
4.出院證明;
5.生育率指標;
6、嬰兒出生證明或其他醫學證明;
7.結婚證;
8.個人參保人員還需提供個人結算存折/卡;
9.委托他人的,受托人應當提供身份證。
壹、申請生育津貼的條件:
1.在職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社保,生育時已繳納生育保險12個月以上;
2、按照國家規定設立婦產科醫療機構接生、流產、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3、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法規。
二、生育津貼領取所需材料:
1.需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如需提供生育津貼申請表,可自行在網上下載。
3.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最好帶復印件。
4.需要提供準備好的出生證明和出生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 * *依照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產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可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以下內容:
(壹)生育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醫療費用;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壹)女職工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