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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積分落戶需要哪些材料?

天津積分落戶所需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社保繳納證明、納稅證明、最近六個月的社保或個人納稅記錄、最近三個月的個人信用報告、學歷證明及相關職業資格證明。

自2018起,天津實施積分落戶政策。如果想申請天津積分落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2.社保繳納證明(包括社保卡或社保繳納證明);3.完稅證明(社保和完稅證明可在當地社保局和稅務局查詢打印);4.近6個月的社保或個稅繳納記錄(如無社保或個稅,需提供無社保或個稅的證明材料);5.最近3個月的個人信用報告(可以到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查詢);6.學歷證明(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7.相關職業資格證書。需要註意的是,不同人才類別需要的材料可能會有所不同。比如研究生需要提供學位證、畢業證、論文等相關材料。

積分落戶申請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哪些問題?在申請積分落戶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個人信息不正確、材料不完整、積分計算不準確等問題,導致申請被拒。此外,還需要關註積分落戶政策的調整更新,及時了解相關政策和要求。

天津積分需要提供壹系列材料,包括各種證書和資格證書。提交申請前,要認真核對材料和信息,嚴格按照政策要求進行準備和提交,提高申請成功率。遇到問題可以咨詢專業律師或人才服務中心尋求幫助和支持。

法律依據:

第十條取得北京市積分落戶資格的人員,應當在落戶時向區指定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1)系統打印的積分落戶申請表和人員調動登記表;

(二)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3)需要隨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交戶籍所在地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和計劃生育政策證明。文件審查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部分檔案人員進京後需提交存檔機構出具的錄取通知書,無檔案人員需出具無檔案誠信聲明(模板見附件1)。上述材料經區指定部門核實後,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經檢查發現問題的,取消已取得的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