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間:每年2-4月到戶籍所在地鄉鎮和街道(管委會)所屬社區(村)申請登記。
申請材料:
(1)攜帶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機關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本人就業失業證原件;
(4)本人郵政銀行存折賬號復印件;
(5)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市郵政銀行繳費清單)。
補貼標準:7月1,201前按原標準補貼200元,7月1,2065438起按標準補貼320元。其中,基本養老保險補貼240元/月,基本醫療保險補貼80元/月。
支持就業困難人員的政策主要包括:
壹是被各類企業吸納的,可在相應期限內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
二是從事公益性崗位的,給予相應期限內的社會保險補貼和適當崗位補貼;
三是對自主創業的,給予稅收減免、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
四是申請靈活就業人員享受壹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
五是可以享受免費職業介紹、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