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周歲以下的職工,按本人月工資基數的0.8%劃入個人賬戶;
(二)35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的職工,按本人月工資基數的1%轉入個人賬戶;
(三)45周歲以上的職工,按本人月工資基數的2%計入個人賬戶;
(四)70周歲以下退休人員,按照上壹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3%劃入個人賬戶;
(五)70周歲以上退休人員按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8%劃入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