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居民沒有醫保卡,因為城鎮醫保只有參保。如果在投保期間發生住院費用,可以報銷。醫保卡由社保部門辦理。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主要面向城鎮戶籍的失業老年居民、低保戶、重度殘疾人、學生兒童等城鎮非從業人員。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醫療保險的組成部分。采用政府主導的以個人(家庭)繳費為主、政府適度補貼為輔的醫療保險制度,按照繳費標準和待遇水平壹致的原則,為城鎮居民提供醫療需求。
社區醫療保險屬於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即對於城鎮戶口不能參加職工醫療保險(普通醫療保險)的人來說,費用相對較少,但報銷比例和報銷總額沒有職工醫療保險高。另外,在選擇醫院的時候,壹定要從社區醫院開始,符合轉院條件才可以去其他醫院。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包括家庭病床,醫療費用按醫院級別劃分。
城鎮居民參保就醫應註意:
1.凡已領取社會保障卡的參保人員,就醫時應出示社會保障卡,憑卡辦理各項就醫手續;
2、尚未領取社會保障卡的參保人員,憑本人身份證辦理就醫手續。16周歲以下的學生、兒童,因特殊情況無身份證件的參保人員,就醫需攜帶戶口簿或其復印件;
3、參保人員在已實現計算機網絡結算的醫院辦理門診特殊疾病登記時,應持上述鑒定材料和檢查結果、相關病歷資料及指定診斷醫院的指定診斷醫生出具的證明,直接在醫院醫保科通過網絡辦理門診特殊疾病登記;
4、參保人員在醫院未實現計算機網絡結算的門診特殊疾病登記時,應持鑒定材料和檢查結果、相關病歷資料及指定診斷醫生出具的特殊疾病登記表,到社保分中心參保繳費處辦理門診特殊疾病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