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負責人表示,轉移手續極大地方便了參保人,參保人只需提出申請,其余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轉移。
處理過程
1參保人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按規定繳費後,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向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對轉移接續申請進行審核,向參保人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受理函,並提供相關資料;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人或參保人做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受理函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全部轉移接續手續。
新的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劃轉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手續,並及時將確認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