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社保查詢 - 臨時工購買社保的規定

臨時工購買社保的規定

法律分析: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臨時工購買社保。目前,該國沒有臨時工。凡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所以臨時工也要參加社保。相關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