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社保查詢 - 沒有繳納社保,訴訟時效到期了怎麽辦?

沒有繳納社保,訴訟時效到期了怎麽辦?

法律分析:辦理社保手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沒有時間限制。因為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社保手續、繳納社保費用是法定義務,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辦理社保手續、繳納社保費用是國家強制性要求,不適用訴訟時效制度;同時,用人單位不為員工辦理社保手續,不繳納社保費用,不僅侵害了員工的利益,也侵害了國家的利益,因為繳納的社保費用壹部分進入員工個人賬戶,壹部分作為國家財產進入全國社保基金,所以對侵害國家利益的行為的追訴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試用期內,單位還可能要求繳納社保。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壹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的解釋》第壹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的下列爭議,屬於勞動爭議。當事人對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壹)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

(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經形成勞動關系後發生的爭議;

(三)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是否支付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發生的爭議;

(四)因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後,要求用人單位返還勞動合同的定金、保證金、抵押金、抵押物發生的爭議,或者因辦理勞動者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發生的爭議;

(五)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無法彌補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的糾紛;

(六)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統籌保險的原用人單位就養老、醫療、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待遇的請求權發生的爭議;

(七)勞動者因工傷、職業病要求用人單位依法給予工傷保險待遇發生的爭議;

(八)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額外支付賠償金而發生的爭議;

(九)企業自主改制發生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