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為60%、100%和300%。有的最高繳費基數只能達到300%。其實主要目的是限制養老金的差距,也就是說最高只能是社會平均工資的三倍。
最低社會保障繳費標準如下:
1,養老金。單位按基數的20%繳納,個人按基數的8%代扣代繳;
2.失業。單位按1.5%的基數繳納,個人按0.5%的基數代扣代繳,農民工個人不繳納;
3.工傷。根據單位性質,代扣比例不同;
4.生育能力。單位繳納基數的0.8%,個人不繳費;
5.醫療保健。單位繳納基數的9%+1%,個人代扣2%加3;
6.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按基數的8%繳納。如果單位條件好,可以申請增加到10%。
綜上所述,社保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基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財政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