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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的比例是多少?

1,養老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20%,個人8%。

2.醫療保險

以北京為例,醫保繳費比例(最低為本市上年度職工工資的60%):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

根據單位劃分的行業範圍,確定其工傷率,工傷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繳費。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擴展數據: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第四條的規定:

1.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基本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費每1年支付到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算月數。

2.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給予過渡性養老金。

3.本決定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按照《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若幹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執行。

4、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準支付基本養老金,並同時落實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社保繳費比例

參考資料:

新華網-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參考資料:

人民網-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享受社會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