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期內因各種原因離職、辭職或被辭退且未滿60周歲的村幹部,停止政府補貼。已進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其個人賬戶與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合並計算;如果尚未執行,可以選擇按規定壹次性將個人賬戶存款全部退還給本人。
擴展數據
繳納保險費不滿3年、年滿60周歲、已離職的村幹部,在沒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地方,如果願意,可以將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給自己。繳費滿3年以上、年滿60周歲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月數(見附表),計發養老金。
村幹部年滿60歲仍在職的,個人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政府繼續補貼相應部分,從離任次月起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村幹部養老保險基金由村幹部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和基金利息組成,全部納入省級財政專戶統壹管理。
中國太保-甘肅省要求各地確保村幹部養老保險政策全面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