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津貼補貼;
2.獎金;
3、加班費;
4.小時工資;
5.計件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解決拖欠工資的辦法如下:
1.第壹,和公司平等協商,妳可以退壹步達成目標。如果能達成共識,最好形成書面文件;
2.申請勞動仲裁時,勞動監察部門要求公司協商支付全額工資;
3.如果有壹定的證據,勞動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法院可以判令公司支付勞動報酬。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
第四條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第五條
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