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或個人攜帶資料到地稅服務大廳辦理退稅。
2、地稅服務櫃臺初審後,打印《社會保險費退還申請表》、《社會保險費退還清單》退還參保單位或個人作為受理憑證。
3、地方稅務部門核實退款,並經勞動部門審核發放福利。
4.獲得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