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育津貼的標準壹般是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規定的假期天數;
3.壹次性生育津貼:400元中流產2400元,順產4000元,難產多胞胎4000元,僅女方生育保險享受。
Ps:生育保險報銷水平以當地社保政策為準,產假長短也受用人單位管理制度影響。
法律依據:《北京市關於本市職工生育保險政策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
北京市職工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支付項目及標準
壹是提高部分醫療費用的支付標準。
(壹)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因母嬰原因需要終止妊娠的引產中期定額繳費標準,三級醫院由2400元提高到2800元,二級醫院由2300元提高到2700元,壹級醫院由2100元提高到2500元。
(2)自然分娩定額繳費標準:三級醫院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二級醫院由1.900元提高到2900元,壹級醫院由1.800元提高到2700元。
(三)人工幹預分娩定額支付標準:三級醫院由2100元提高到3300元,二級醫院由2000元提高到3200元,壹級醫院由1900元提高到3000元。
二、根據項目調整部分醫療費用的支付標準和支付範圍
(壹)剖宮產結合實行壹個定額標準,三級醫院4400元,二級醫院4200元,壹級醫院3800元。
(二)住院分娩出血量大於500ml或血小板計數小於8萬/mm3時,按項目調整支付。
三、增加部分醫療費用的支付標準和按項目支付的範圍
(壹)參保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前住院、門診相關檢查費用,按300元定額標準支付。實際支出高於限額標準的,按照限額標準支付;低於限額標準的,按照實際支出支付。
(二)住院分娩時按支付範圍增加產褥感染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