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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將社保轉回戶口?

法律分析:1。要把個人社保轉回老家,首先需要我們公司出具離職證明。根據這個證明,我們可以從當地社保局開具社保,並轉移所需文件。

2.出具離職證明後,到當地社保局,向工作人員說明,個人社保要轉回其戶籍所在地。這時工作人員會按照工作人員的要求,要求出示身份證和離職證明。

3.壹切無誤後,工作人員會出具兩份文件——養老保險參數繳納鑒定證明和參保鑒定證明。

4.把這兩個證件交給個人賬戶所在的社保局人員,這樣社保就會轉回個人賬戶所在地。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民工基本醫療保險轉移接續辦法。

第四條參保人跨統籌地區流動前,由參保人或其用人單位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所在地經辦機構(以下簡稱“轉移地”)辦理參保中止手續,並按規定提供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開具保(合)證。

轉經辦機構核實參保人在當地的繳費年限和繳費情況,計算個人賬戶資金,生成並發放參保(合)證;對於有欠費的投保人,告知其欠費情況,提醒其及時繳納。

轉出機構應保存其保險信息以備核查。被保險人遺失保(聯)證的,轉經辦機構應當補發。

第五條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就業後,應當按照規定參加轉入地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或其新就業的用人單位向轉移經辦機構申請轉移並提供參保(合)證明,填寫《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2,以下簡稱申請表),並按規定提供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轉入機構受理申請後,應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轉出機構聯系,生成並出具《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附件3,以下簡稱聯系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