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由醫療保險承保:
1,補牙(含基礎材料、治療費);
2、拔牙;
3、治療牙周病、牙齦炎等牙病的費用。
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項目有:
1,假牙;
2.烤瓷牙;
3.洗牙;
4.牙齒矯正;
5.種植牙;
拔牙和補牙都在醫保範圍內。但是,種植牙和洗牙不在醫保範圍內。如果是治療性的,比如拔牙在醫保報銷範圍之內,那麽鑲牙就不是。
綜上,如果拔牙產生的費用在報銷範圍內,社保可以報銷;如果費用不在報銷範圍內,就不能報銷,只能由當事人自己支付相關的醫藥費用。如果超出報銷範圍,當事人只需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