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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兵交的社保該怎麽辦?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軍隊軍人保險管理部門和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退役士兵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憑退役士兵安置部門出具的介紹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五險壹金是企業為職工辦理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五種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總稱。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員工必須繳納五險壹金。軍隊裏的士兵也需要處理。當兵時交的五險壹金呢?這個問題我給妳以下的回答,希望對妳有幫助。

壹、士兵退伍後如何辦理社會保險?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軍隊軍人保險管理部門和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退役士兵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憑退役士兵安置部門出具的介紹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分配工作的退役士兵,接收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二、退役士兵參加養老保險。

退役士兵參加養老保險主要有三種方式:

1,以企業職工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2.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3.以農村或城鎮居民身份參加新型農村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三、關於軍人申請社會保險的其他規定。

入伍前已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人,其養老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不轉移到部隊,由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參保繳費證明並交給他,保留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個人賬戶儲存額繼續按規定計息。軍人退出現役後繼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憑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繳費證明,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軍人退出現役到事業單位工作時,其養老保險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退出現役時,不發退休養老保險補貼。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退出現役的士兵辦理退役、供養安置的,經本人申請,由原參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士兵所在團級以上單位出具的《軍人退役(供養)證》和參保繳費憑證等相關手續,退還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以上是我當兵繳納五險壹金這個問題的相關回答。我們知道,普通人在更換工作單位後,可以將自己的社會保險轉移到新的單位。士兵退役後,可以和部隊裏的社會保險壹樣辦理轉移手續,可以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繼續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