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的使用條件:
1,門急診醫療: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範圍的在職職工年度內(65438+10月1 ~ 65438+2月31)醫療費用累計超過2000元。
2.三種特殊疾病的門診治療:
被保險人患惡性腫瘤放化療、腎透析、腎移植等需要在門診服用抗排異藥物時,由被保險人就醫所在地的二、三級定點醫院出具《疾病診斷證明書》,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疾病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這三種特殊疾病的門診治療和取藥僅限於批準治療的定點醫院,不能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門診特殊病種規定範圍的,參照住院結算。
3.住院治療。
交了20年醫保,退休後才能享受醫保報銷。
醫療保險報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