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增減:根據勞動關系確定社會保險關系的原則,用人單位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時,應當及時辦理職工增減手續。
2.申請材料
(1)招聘申請材料
1.用人單位新增人員時,應當提供新增人員的勞動合同和調令;
2.我有18張身份證,並提供壹式兩份打印的會員增加表。增加會員的手續應與每月的申報和繳納同時進行。
(2)精簡投標材料
用人單位在辦理裁員時,應當根據裁員原因分別提供被裁人員的相關信息。
1.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調動)的人員,應當提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調動指令)的證明;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退休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
3、退休、特殊工種退休和享受傷殘撫恤金人員應提供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鑒定證明;
4.死者應提供醫療部門的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
當月繳納本單位社會保險費,經社保經辦機構“確認”後,下月申報前,工作人員將被核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