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廣州市參加失業保險繳費1年以上(含)的,失業補貼標準按廣州市失業保險標準的50%發放。其中,待遇期限屬於2021年和65438+2月之前945元/月,65438+2月(含)之後1035元/月。
2.在廣州參加失業保險繳費不滿1年的,按照廣州市失業保險標準的15%繳納。其中治療期屬於2021年和65438+2月之前283.5元/月,65438+2月(含65438+2月)之後310.5元/月。
1.在計算在廣州市申領失業救濟金的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時,以其申領失業救濟金時在廣州市已累計領取的失業保險繳費年限為依據。在發放失業救濟金期間,失業保險關系不轉出(轉入)。
2.申請失業救濟金,需要停繳社保,以個人身份購買。但是個人靈活就業申請後買社保的話,因為沒有失業保險,所以申請後買是可以的。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廣州本地寶藏,微信官方賬號。關註後對話框回復失業救濟金發放。入口+流程,申請指南,發放時間,操作視頻講解核對。
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條件;
1,法定勞動年齡內非自願失業;
2、本人和所在單位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並連續繳費壹年以上;
3.失業登記;
4.有工作要求並接受職業介紹和就業指導。
申請失業救濟金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失業救濟金所需的資料如下:
1,勞動手冊;
2.戶口本;
3.辭職證明;
4.失業人員特殊困難申請表;
5.本人書面申請;
6.身份證;
7.實名制銀行結算賬戶存折。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持本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從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由社會保險機構按月支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據,失業人員憑單據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