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補貼對象:
1.在我市原國有、集體企業中已在勞動人事部門辦理招聘手續,現為靈活就業的“4050”人員。即65438+2020年2月31之前,男性應在50周歲以上(65438+2月365438+2月365438之前出生),女性應在40周歲以上(65438+2月36580)
2.離校壹年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3.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4.經市農業農村局認定。
上述人員需繳納年度社會保險費2021,方可到戶籍所在地人社部門或街道黨群服務中心申請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二、補貼標準:
2021年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照當年靈活就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的最低30%執行。實行“先繳費,後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