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流程如下:
(1)個人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前,應填寫補充承諾書和申請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後向備案機構提交補充申請。
(2)收集並填寫補繳養老保險所需信息,如:單位或職工書面申請補繳欠費、註銷欠費信息的函件;填寫《養老保險欠費補繳/註銷申請表》(壹式三份,並記下聯系人及電話號碼等。).
(3)經辦人員收到資料後,當場對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可以當場辦理。如果不能當場辦理,將在20個工作日內出具受理回執並辦理完畢。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另外,由單位繳納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繳費申請,提交申請繳費期間與參保人員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證明。經確認後,從企業和個人需繳納相同費用的當月起,由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或者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查詢其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並可以向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並簽訂緩繳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