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帶證明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證:帶身份證和戶口本,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材料,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證明。
2.向新工作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移社保關系:新單位就職後,由新單位按規定辦理社保關系並繳費。申請時需要出具原工作單位的保險證明,填寫續保申請表。
3.新社保機構審核:新社保機構審核續保申請表是否符合續保條件。如果有,新的社保機構會給原工作所在地的社保機構發錄取通知書。如果沒有,社保機構將說明原因並出具書面說明。
4.原工作單位審核:原工作單位收到錄取通知書後,在當地審核繳費。如無欠費,則轉移資金,並將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發送至新工作單位所在地社保機構,在原工作地終止社保關系。壹般要求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
5.審核通過後,在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接續手續:新工作地收到接續信息表後,確認資金到賬,很快辦理接續手續,並通知其攜帶參保手冊等所需材料到經辦機構進行確認。
合並社保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
3.相關異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相關養老保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個人書面申請(簽名、指紋)。
5.填寫《社會保險退費合並申請表》、本人金融社保卡或本人開戶的銀行存折或銀行借記卡中的壹張即可辦理手續。
綜上所述,很多地方繳納社保可以整合,參保人需要辦理轉移合並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文章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