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政策
生育保險是國家和社會通過立法為懷孕和分娩的女職工暫時中斷工作時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社會保險制度。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1、女職工懷孕、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後,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請材料到區社保部門生育保險窗口辦理;
2、工作人員接受審批,出具體檢證明;
3.產假30日內,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請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職工接受審批,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生育保險報銷材料
1,醫院病歷原件及復印件;
2.醫院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財政、稅務部門印制的醫療費用專用收據或發票;
4.與收據金額壹致的醫療費用明細清單;
5.生育證原件及復印件或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
技巧
生育保險政策調整,生育津貼高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生育津貼低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