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圳戶籍學生的入學積分主要包括兩部分:社保或營業時間積分和計生積分。社保或經營時間點:學生家長在深圳繳納社保的,按累計時間計分;未繳納社保但經商辦企業的,以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時間點為準;如果父母壹方是深圳戶籍,可以按照戶籍遷入時間積分。每滿壹個月累計1積分,積分無上限,直至申請當年3月31。計劃生育分值:獨生子女60分,其他子女30分。
解讀非深戶入學政策:
1.積分入學政策概述:非深戶籍家庭子女通常需要通過壹定的積分制申請才能在深圳入學;
2.積分計算方法:積分通常根據父母工作年限、社保繳納、納稅記錄、學歷背景等因素綜合評定;
3.申請條件:父母必須滿足壹定居住年限,有穩定的工作和住所;
4.材料準備:申請時需要準備工作證明、居住證明、社保繳納證明等相關文件;
5.申請流程:家長根據當地教育局規定在線或線下提交申請,參與積分審核;
6.積分審核:相關部門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7.錄取結果:積分審核通過後,根據積分的高低和學校招生名額的多少來決定妳能否進入意向學校。
總結壹下,非深圳生源積分制要求父母在深圳繳納社保或有經營活動,根據計劃生育情況給予獨生子女60分,其他子女30分,作為非深圳戶籍學生入學的評價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制定學前教育標準,加快普及學前教育,構建覆蓋城鄉特別是農村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為適齡兒童接受學前教育提供條件和支持。
第十九條
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制度。各級人民政府采取各種措施,保證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有關社會組織和個人,有義務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並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