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協商不成,可以走勞動仲裁程序,直到向法院提起訴訟,但要註意訴訟時效,或者同時向勞動監察大隊報案。必須有個人工資的證明。
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七條用人單位在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時,隱瞞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隱瞞工資總額1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或者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並處騙取金額0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