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晚25號之前支付。當月支付當月使用,月初支付。每月1-10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對受理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核實當月的征繳數據;
2、11每月以當月最後壹個工作日為單位受理申報時間。繳費單位如有人員增減,須在當月及時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年度申報不接受當月人員增減,當月新增單位除外)。
社保的查詢方法如下:
1.咨詢單位和單位的社保經辦人員辦理增加時,會記錄相關信息;
2.帶著身份證去參保地社保中心;
3.如果當地勞動保障服務電話是12333,可以電話查詢;
4.去當地社保網站,用身份證號查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文章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