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按規定繳費後,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15個工作日內,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對轉移接續申請進行審核,向參保人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受理函,並提供相關資料;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人或參保人做出書面說明;
3.收到接收函後15個工作日內,由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全部轉移接續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劃轉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手續,並及時將確認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計算,中間有缺口,可以補,也可以不補。
醫療保險是壹種社會保障,它需要材料:
先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由本人或單位攜帶材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
1,申請表;
2.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繳費職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員工養老保險手冊;
5.需要認定繳費職工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的,出具繳費職工人事檔案;
6.解除勞動關系和轉移手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社保轉移註意事項
1.已領取養老金的人員,不能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2.過戶前查社保是否欠費;
3.社保關系轉移沒有有效期。多年前在外地工作時購買的社保,退休前可以合並轉移,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4.社保關系轉移壹般需要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