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保險懷孕登記
1,報名時限要求:
生育懷孕登記是確定生育保險待遇享受資格的前提。持有本市《生育服務證》的女職工,應當在懷孕後12周內,到本市聯網妊娠登記醫院進行網上生育保險妊娠登記。登記後,產前檢查費用可憑社保卡結算。
因個人參保信息不符、繳費異常或持有非本地城市出具的《生育服務證》等原因無法在網上定點醫院進行懷孕登記的參保職工,必須在懷孕後10周內到開發區社保分中心進行懷孕登記,在本市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出具懷孕診斷證明後10日內,在異地長期駐紮後20日內,在本地定點醫療機構出具懷孕診斷證明。
計劃生育懷孕登記可憑社會保障卡在生育保險門診網點的定點醫療機構辦理。登記後,墮胎手術費可在網上結算。因各種原因不能在醫院辦理的,手術前持相關材料到開發區社保分中心辦理計劃生育懷孕登記,不辦理懷孕登記產生的流產費,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2、參保人員在醫院網絡進行妊娠登記所需信息:
(1)被保險人夫妻雙方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2)本市鎮、區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生育服務證》原件;
(3)被保險人的社會保障卡或醫療保險卡。
3、參保人員在開發區社保分中心辦理懷孕登記材料:
(1)被保險人的社會保障卡或醫療保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診斷證明書》原件(加蓋診斷證明書和生育保險專用章);
(3)妊娠試驗單或b超試驗單
(4)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提供區、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
外省市提供的《生育服務證》需要妳現在居住的鄉鎮街道計生部門審核並加蓋公章。
懷孕登記期限內自然流產,未取得生育服務證的,由現居住地街道計劃生育辦公室出具生育保險婚育證明,可以代替生育服務證,允許懷孕登記。
(4)異地就醫登記
1,異地就醫應符合以下條件:
(壹)夫妻雙方在天津無親屬需要回原籍生育的;
②因工作原因長期派駐異地的;
③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
2、不同醫院的選擇要求:
回原籍生育的,應選擇二級以上生育(或醫療)保險的當地定點醫療機構(民營醫院除外);
長期異地派駐人員和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可選擇壹級和二級以上生育保險定點醫院或具有助產技術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資質的醫療保險定點醫院作為其當地生育保險定點醫院。參保人的婦產醫院應選擇二級以上定點醫院。
3、報名時限要求
異地生育的參保人員,應先去異地進行病歷記錄,再返回原籍等待分娩。長期異地派駐的參保人員和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應在參保首月或異地派駐前到異地就醫備案。
4.異地病歷登記所需材料:
(1)夫妻雙方工作單位出具其在天津無親屬關系的證明(異地生育)或參保人工作單位出具的長期外派證明(長期派駐異地);
(2)《天津市生育保險異地職工醫療保險匯總表》(登字6號)(需加蓋單位公章),壹式兩份;
(3)《天津市生育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表》(登字7號)(加蓋當地醫院醫保章、當地社保章、單位公章),壹式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