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具有收入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用來防止和強制大部分社會成員參與的。社會保險是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業或因健康原因遭受損失的人提供收入或補償的社會經濟制度。
離職當月社保繳納流程如下:
1,本市戶籍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社保卡、戶口簿到原單位社保經辦機構或戶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繼續參保;
2.持居住證的外地戶籍人員攜帶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居住證等材料到原單位社保經辦機構或居住證登記地社保經辦機構繼續參保;
3.未辦理居住證的非本地戶籍人員攜帶身份證、社保卡、銀行賬號到原單位社保經辦機構繼續辦理參保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九條國家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完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