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登記證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
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件;
3.員工的身份證明或員工花名冊;
4、以及員工的照片等。
社會保險是指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業或因健康原因遭受損失的人提供收入或補償的社會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組織,強制某壹群體將其收入的壹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壹定條件下,被保險人可以從基金中獲得固定收益或損失補償。它是壹種再分配制度,其目標是保證物質和勞動的再生產和社會穩定。
繳納社會保險的好處:
1,用戶退休後每月可領取壹定的生活保障費;
2.在藥店購買的藥品可以用社保卡支付,有重大疾病需要住院觀察時可以報銷費用;
3、在工作時間或者因工作原因發生事故,可以進行賠償;
4.婦女在分娩期間有補償津貼,並報銷分娩產生的所有費用。
社會保障有以下特點:
1,保護勞動者及其親屬和用人單位的權益;
2.保護範圍僅在於勞動引起的勞動者人身安全問題;
3、強制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不能忽視;
4.目的是維護社會勞動力資源的可再生和可循環利用;
5.資金來源於政府政策支持和人員單位及個人繳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