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人本人激活社會保障卡的,所需證件為本人社會保障卡和身份證明原件;
2.被保險人不能親自辦理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委托他人辦理時,需要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證和被保險人身份證及委托書。
社會保障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是由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行的用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業務領域的集成電路(ic)卡。持卡人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等基本信息。記錄在社會保障卡的表面和內部。社保卡的激活方法和流程如下:
1.社保卡所屬的銀行被激活。參保人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社保卡,到當地社保卡所屬銀行辦理社保卡激活業務。
2.指定醫院被激活。參保人攜帶本人社保卡到定點醫保醫院就醫時,可使用社保卡支付報銷,激活社保卡;
3.社保局窗口被激活。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社保卡到當地社保局辦理激活業務;
4.打電話激活。撥打社保服務熱線“12333”,根據語音提示提供本人身份證、社保卡等信息或轉人工服務激活社保卡。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2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文章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