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社保怎麽交?
疫情期間,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單位不能按時繳納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的,可以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緩繳,期間不收取滯納金。用人單位未按時登記參保繳費、申報繳費和申領待遇的,允許疫情結束後補發。延長期內正常享受社保待遇,參保人個人權益不受影響。
此外,在社保登記業務中,用人單位為職工辦理新參保,沒有條件開通網上服務系統的企業,可在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內辦理。用人單位需要辦理信息修改業務的,除急用外,建議暫緩辦理,待疫情結束後再辦理。